“既然不打算成,我去看什么。”張紅霞頗為矜持地說道。
如果說楊辰打算跟對方交往,那她當然得去掌掌眼,不打算的話,她才懶得去呢。
“相完親咱們可以去逛逛河堤公園,聽說那里夜市挺熱鬧的。”河堤公園在改革開放初,是賣二手衣服和床單被褥的,市場繁榮起來后,成了一個集貿市場,晚上又多了夜市攤,十分熱鬧。
楊辰當然是聽許裊說的,她想讓小崔帶她去,又嫌坐摩托車吹亂她的發型,就借了楊辰的車。
“行吧,到時候我自個逛,你們該去相去相。”張紅霞擺擺手,無可無不可的樣子,但臉上那種自得卻是怎么也掩飾不住的。
雖然是收養的,但比親兒子還貼心呢,有什么不滿足的。
第二天下午,張紅霞給楊辰打扮了一下午,本來非要給楊辰買套金利來西服的,皮帶、領帶、領帶夾、袖扣都配上,被楊辰拒絕了。
“只是去相個親,又不是什么人生大事,用得著這么隆重嗎。”
張紅霞不太贊同,但她不喜歡強迫楊辰,所以只能接受楊辰牛仔褲加羊毛衫的穿著。
“媽,我不穿這個,顯的太隆重,就是隨便吃個飯,你們要說是相親,我才不參加呢。”一個漂亮的女生沖著媽媽撒著嬌。
“乖,夢琪,人家縣里來的人,肯定穿的特隆重,你要是穿個家常點衣服,不是被人家比下去了,你婉如阿姨臉上也不好看。”媽媽苦口婆心地勸說道。
“咱們可說好了,就見這么一次,以后我可不會再見,無論你說什么。”小女生歪著頭,用眼角看著母親。
“行,就當陪媽媽去跟婉如阿姨吃個飯。”
“那為什么爸爸也去?”小女生還是有點嫌太重視對方。
一個縣城的小男生,有什么資格配得上自己,爸爸媽媽還都去,為什么這么重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