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談不攏呢,是村民們胃口太大,還是施工隊不舍得出錢?”辛縣長看似非常認真地問。
其它人就是想替楊辰回答也不可能,因為他們根本不了解情況,只能看著楊辰出風頭。
“村民要求賠償同等大小同一類別的土地和上面莊稼的收成,施工隊認為該項目是農田水利工程,賠償土地應由所在村負責,他們只賠償莊稼收成,所在地村集體的意思是該地區是村民們自行開辟的荒地,不屬于集體用地,不應該賠償。”楊辰了解到這個問題時也很撓頭,確實不好意思。
村民的思想挺樸素,你把我的地毀了就得給我賠地,地上的莊稼毀了就得賠錢。
施工隊認為坍塌是意外產生的,修的水利工程也是方便你們村的,總不能讓施工隊賠這塊地,主要是他們也沒地可賠。
村里認為這地不是公用地,是村民自己開荒的地,憑什么村里賠。
責任肯定是施工方的,但施工方又賠不了地,讓他們出錢,村里出地吧,又形成了賣地,村里不敢這樣做。
賠的太多吧,施工方也不愿意。
“那你說怎么解決?剛才張局長的介紹可說你們項目辦也負責幫助施工方解決各種問題的。”辛縣長饒有興趣地問道。
“該村民叫胡樹林,通過走訪得知,他大舅哥在鄉里食堂上班,通過齊嶺鄉周副鄉長協調,他大舅哥同意做胡樹林工作,勸他降低賠償條件。”
“同時,結合施工方和胡樹林,也查看了塌陷區域,經過討論,認為通過修整,部分區域可恢復成可耕種土地,面積大約是二點七畝,胡樹林只要給他修一條可供機動車通行的小路,那零點五畝的賠償可以不要。”
“現在的問題主要是地上的莊稼賠償還沒有取得一致,在等胡樹林的表哥做工作。”
楊辰的匯報很中規中矩,并沒有什么突出和夸大,因為工作實績在那擺著呢,不需要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