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拿起桌上的報紙翻開一看,就被標題吸引住了,嘴角一撇:“切,民政局長算啥黑手,從那排也輪不到它呀。”
“咦!”結果看到文章里有平山兩個字,這件案是發(fā)生在平山縣?等他看完,火氣頓時如潑了油的柴火一樣騰然而起。
把報紙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拍:“小李,給我進來。”
秘書小李戰(zhàn)戰(zhàn)兢兢地走了進來,還以為領導火氣發(fā)完了,誰知道還有。
“去,通知平山縣那邊,讓他們對這篇報道給我解釋清楚,上面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屈伯通知道,冤假錯案在下面很正常,很多案子破獲不了,為了對上交待,隨便找人頂罪再正常不過,但被捅到省里就是另一回事了。
結果他這邊還沒有通知到呢,那邊平山縣警察局已經(jīng)派人去昌平法制報社抓人了,罪名妨礙公務,到了昌平法制報社強行要把記者和總編帶走。
這下可是捅了馬蜂窩了,昌平法制報那是司法廳辦的報紙。
很多人覺得警察局很牛逼,其實是普通民眾對暴力機關的恐懼,警察局的權力范圍是很大,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
但在警檢法三者里面,縣級檢察院和法院都是副處級機構,兩院院長也都是直接對人大負責,警察局卻是縣政府的組成部門,才是正科級。
檢察院不批準,警察局就不能逮捕,任何刑事案件,都要遞交到檢察院,由檢察院向法院進行公訴。
而法院是一切違法案件的終端,警察負責偵查,檢察負責起訴,法院負責審判,在這鏈條中警察局是相對較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