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辰取光了所有的存款,又在小嬸那借了一千,張宏也湊了一千多,重金租了一輛從醫院拉病人回家的救護車。
這種車一般都是私人的,而且只要有錢,什么都拉。
半夜找上段雙林的父母,把老兩口拉上直奔省城昌平。
看著掛著白布窗簾的救護車遠去,冷冷的雨水星星點點飄落在楊辰的身上。
但他的心十分火熱。
到了昌平,張宏文按照楊辰的安排,直奔《昌平法制報》報社。
一般的《xx法制報》都是私人運營的,掛靠個報社,也不走正規發行途徑,只在車站周圍或車上售賣。
為了吸引顧客,經常用一些“xx倉庫為何屢屢失竊”、“花季少女為何被害”、“七旬老漢怒而殺妻”等駭人聽聞的標題,算是最早的標題黨了,銷量非常不錯。
但《昌平法制報》不是,它是司法廳的下設正規報紙,除了正常的普法知識,也經刊登一些實際案例進行介紹。
同時還接受各種司法不公的線索舉報,上輩子就是段雙林父母的持續上訪吸引了他們的關注后,堅持挖掘,最終幫助段雙林洗涮了冤情。
可是這次他們的求助卻被拒絕了,聽到段父段母的介紹后,昌平法制報的人也深感同情,卻表示愛莫能助。
案件在偵查階段時,按照規定,是處于保密狀態的,就算他們是司法廳的媒體,也不能對案件進行干涉,只有案件進入起訴或公訴之后,他們才能介入。
嚴格來說,只有到判決之后,他們才能干涉。